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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军管会训令银行商业两公会 加速处理购存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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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3
第2版()
专栏:

  津军管会训令银行商业两公会
 加速处理购存物资
【天津讯】天津军管会金融处十八日训令津市银行及商业两公会,令饬所属各会员务在五月底前将过去各行后帐购存物资处理完竣。该训令略称:查解放后各行庄所有物资,前经令饬呈报登记,将国积物资归并前帐,并准出售在案。惟现今尚未遵照出售者仍居多数。现华北区私营银钱业管理暂行办法业已公布,行庄业务急待端正;且增资在即,尤需清理,以作准备。各行庄过去后帐购存物资,除人民银行认可财产可抵充资本外,其余一律于五月底以前处理完竣,并遵照金融处颁发有关后帐购存物资处理各项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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