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阅读
  • 0回复

发扬秋毫无犯优良传统 严守入城纪律 第四野战军通令全军遵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4
第1版()
专栏:

  发扬秋毫无犯优良传统
 严守入城纪律
 第四野战军通令全军遵行
【新华社汉口二十三日电】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为严格部队入城纪律,在部队进驻武汉前曾发出通令,号召全军在今后解放江南各省城市时,应发扬本军进入平津时秋毫无犯的优良传统,切实遵守人民解放军总部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约法八章与入城守则,保护城市,以等待军管会接收。通令中并指示所属部队入城时必须遵守的事项,其重要者为:
(一)军队必须保护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许侵犯。除现行犯外,各机关部队不得擅自捕人。凡属遵守人民政府法令的外侨,一律予以保护,其有违反或破坏行为者,应报告上级及军管会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二)为爱护群众利益。密切军民关系,部队在城市驻军时,禁止借住或租住民房,以免引起城市居民的不便和不利;而应驻札在兵营、公共机关、庙宇、祠堂、公所或会馆等场所。军人假日看戏、理发、洗澡、游览公共娱乐场所及乘坐电车或公共汽车者,均须照章购票,照价付钱,不得要求免票或减价。部队担任警戒时,须认真执行职务,但对群众态度要和蔼,不得蛮横无理。
(三)为保护城市建设,军队对公共房屋建筑及家具设备不得移走、拆毁或破坏。军队的骡马大车不宜入城,其必须运送物资、弹药、粮食入城者,在装卸完毕后,应即行出城,禁止在市区饲养。禁止在市内树上拴马,以保护对木。驻在城市部队应以师或团为单位在城外组织马厩,饲养牲口。
(四)为保持部队的朴素作风,没有经过上级许可,不得接受人民的慰劳或邀请吃饭赴宴。
(五)为整顿军风纪,维持城市秩序,部队必须整顿军容,提倡礼节。关于市内卫戍勤务、执行军风纪、交通规则、娱乐场所规则及公共卫生等,军队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军管会、警备司令部及公安局之指挥,遵守规定。军队应组织营房的文化娱乐活动,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准上街游逛。无故不许鸣枪,如需举行军事演习和试枪者,应由警备司令部批准,并事先通知当地民众,在市郊举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