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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召开合作社会议 确定合作社业务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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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4
第2版()
专栏:

  唐山市人民政府
 召开合作社会议
 确定合作社业务方针
【唐山电】唐山市人民政府为开展今后的合作社工作,特于十九日召集各财经部门负责人,各厂矿军事代表,职工会代表及各厂矿合作社负责人举行合作社会议。会议指出:唐山市为华北重要工业城市,工人及其家属共二十余万,占全市人口的三分之二。为避免物价波动,保证工人实际工资不受影响,故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极为重要。过去唐山各厂矿虽个别成立了合作社,但在方针业务上均不健全,应重新改造。因此会议针对目前唐山市各职工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办合作社的路线:(一)必须走群众路线,克服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的作风。机构要由社员自己民主选举产生;(二)群众入社入股,退社退股必须完全自由,克服过去部分合作社摊派股金的现象;(三)合作社的基础必须建立在民主集中制上,根据社员的实际需要,制定业务计划;(四)反对消费合作社的分红路线;(五)不做非社员买卖,避免产生营利观点。为着适应唐山市的实际情况,便利工人出售煤票、面票、洋灰券,合作社可兼做收买运销业务。在国家贸易机关协助下有计划地组织消费,更多地为职工服务。各国营贸易机关、银行、锐局,均应在扶植与帮助合作社的发展上,供给合作社充裕的物资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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