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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讨论:对工资单位的管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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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5
第2版()
专栏:

  工作讨论:对工资单位的管见
朱启明
关于工资计算单位问题,朱启明君的这个系统的意见我们认为很有参考的价值,特刊出,供有关方面研究,并望展开讨论,以期获得最后的正确结论。现在已有于任林同志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也一并刊出。 
 编者
无论任何国家,只要她处在币值变动的时期,便会遇到一个更尖锐的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矛盾的问题。但除掉社会主义与新民主主义国家外,在资本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内,工人阶级却总是在这问题中遭受剧烈的、超过资本主义一般剥削率的更残酷的剥削:他们的实际工资永远是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国民党反动派在八年消极抗战与三年反人民内战中,滥发了三种天文数字的货币——法币、关金券、金元券,使国统区各阶层人民,都遭受到空前的榨取;其中尤以工人及其他专靠固定薪给收入的劳动人民为甚。虽然由于广大人民的英勇反饥饿斗争,迫使其不得不定期或不定期的采取若干“调整”办法,但所有这些办法与通货膨胀的速度对照,只能形成一种讽刺性的比例。
在解放区,就根本改变了这种情况:工资是以实物计发,使实际工资能保证在一定水准上。但,很显然的,如果解放区市场是百分之百稳定的,那我们也就毋须再讨论工资计算单位了。现实是:由于生产与革命战争的历史条件,我们只能做到一般物价平稳上升。要保持工资的一定购买力,就不得不求出一种实物的计算单位,在一个不变的数字上表示劳动者生活资料所得的量数。
在全国解放区用来计算工资的单位,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仅包括一种实物的(如小米或玉米);另一种是包括了几种实物的(如饻、分的计算法)。十九世纪初叶,在欧洲应用过,后来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也被若干国家所采用过的生活指数的计算法,也曾被国民党反动派采用过。这种生活指数的实物种类,比饻、分更多。其原则是要概括薪资所得者的全部生活资料。这可以当做第三种类型,但其基本性质是与第二类型相似的。
实物的种类愈多,愈切合工资所得者的生活资料的种类与各种消耗量的比例,实际工资的变动愈小,这是以生活指数计算的优点;但其缺点:一是在不同的地区内必须单独统计,另外还须要求得总的、全国性的生活指数,这样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技术上的困难与复杂性。二、由于各种工业的原料开支与杂项开支的上涨率与工资不一致,因而使工业成本无法计算。这些困难即便在技术条件较高的国家,也从没有十分完满的克服过。所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也有些国家采用了以一两种食粮为计算单位的工资制,其性质颇近似我们的小米工资。而在采用生活指数计算法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总是在指数发布日期、支付工资日期、工资使用日期的时间差异上造成工人的损失。这种损失之造成,除掉技术上的必然原因外,基本上还是由于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无论工资的决定是由劳资双方“协议”也好,或由政府“仲裁”也好,工人总不能操得决定权,而那些政权与资本家也总是尽力要使工人多吃一些亏的。在解放区如果采用生活指数发薪的办法,工人所蒙受的损失是可能避免的。但在成本计算上,若想得出一个不变的、起着某种程度上带有货币性质的数字来则十分困难。
单一的实物计算单位,无论是在支付工资上,或在成本计算上,都十分简便,而工资与其他原料及杂项开支,也可以由这种共同实物求得一种统一的计算单位。不过,这种办法也有缺点,即是不能保证工资所得者对别种生活资料的不变的购买力。但这种缺点却只在两种情况之下才会发生:一是这种实物价格的涨落与其他生活资料不成正比的时候;二是在其他种生活资料中,有某几种突然脱离了正常规律而涨落的时候。只要这两种情况可以避免,则单一实物的工资计算单位,并不一定不能起物价指数的作用。在今天来说,上述两种情况却是可以避免的,其保证: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中的贸易政策,是通过国家资本、公营贸易公司来掌握市场物价。我们检阅一下北平解放以来若干主要生活资料(如各种食粮,各种副食品、布匹、燃料等)的价格变动趋势,则得出一副波动不算太大的,互相交叉的徐徐上涨的曲线图。在各种曲线散布较宽的时期,居中的就恰是我们在北平所行的计算工资单位的小米。这就说明了人民政府对市场的领导,基本上防止了奸商的操纵倒把,保持了主要生活资料价格的比例的变动。
当然,生活指数的计算法可以保持各种生活资料的数学上的定数。这一点,无论如何是小米工资所做不到的;但在这里权衡二者优劣的时候,却还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这种数学的定量仅仅是数学的。也就是说,仅是帐篇上的:因为,物价指数上的物价是计算日期中的平均物价,与工资所得者实际购买生活资料时的物价,总会有所差别,也决不可能完全成数学比例的变动。因此,这种帐篇上的定量是不够现实的。二是物价指数上生活资料的种类与数量,对工资所得者每一时期的实际购买量来说,也不均衡。例如,每一月或每半月都要买布的人是不多的,一个工人的工资在其生活指数的计算表上每半月有一尺布,但他决不会把一件衣服的布分成七、八次去购买。从上述两点来考虑,可知在各种生活资料大致按比例变动其价格的条件下,小米工资与生活指数工资在工人的实际生活中不会感到差异。
分与饻的计算法,在城市未解放前,是切合实际的办法。但就目前情况说来,单一实物计算的缺点既可以通过对市场的正确领导而予以防止,则更复杂的办法就不一定必要了。
有一种可能是存在的:今后工业生产逐渐恢复与发展,工业品价格相对降低,农产品价格相对升高,这种趋势一方面意味着农民的所得增加,另方面在以一种主要农产品做计算单位的条件下,职工生活也得到改善,这趋势是合理的,理想的。农产品的工资计算单位就发挥了一种自然的调节作用,可以省却以其他办法而又要改变工资基数的烦复手续。
当然,不同地区是不能采用同一实物的,因此也就不便于统一比较;但其他方法也同样不能收统一比较之效。因为,例如东北的分与华北的饻的比值,就是不能固定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不同地区的生活指数。这问题必待战争结束,全国交通恢复,贸易充分发达,物价完全稳定之后,重新由货币工资来求得彻底解决。
所以,管见以为北平及华北其他地区所实行的小米计算工资的单位,目前并无再加变动的必要。
注:关于欧洲资产阶级国家的工资材料,大部根据一九二四年以来的国际劳工月刊(国际劳工局出版)。他们是不会把工人的情况说得比实际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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