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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私营金融业应大量转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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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5-26
第4版()
专栏:

  平津私营金融业应大量转业
千家驹
据统计,天津现有私营银行四十家(包括外商六家,官商合办三家),钱庄一百一十一家,共一百五十一家,北平行庄共计六十九家,以上共二百二十家。此外,天津有证券行一百一十家,金店一百五十家,保险业四十八家,我们如把北平、天津两地的银行钱庄连同金店、保险业合计起来,金融企业将在六百家以上,现在除证券行尚未正式复业,保险公司仅少数营业,其他大部多已开业,总计约有三、四百家。
平津两地是不是需要这么多的金融机构来调剂社会资金呢?我们认为绝对不需要。老实说,平津自解放以后的金融业务是够清淡的。虽不能说“门可罗雀”,但大多数在吃老本却是事实。这原因本来也是十分简单的:第一、过去银行钱庄的主要存款来源不外政府机关及公营企业的存款,国家行局的拆放透支,汇出汇款,及上海或其他行庄的往来。至于放款,那当然绝大多数是商业放款,利息高,期限短,或者做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卖买金钞。解放以后情形完全不同了,政府机关及公营企业的存款已完全归中国人民银行及中、交两行所经营,私营银钱业不得再行接受,至于汇兑及上海各地的往来,因交通及汇兑还没有畅通,国民党反动派又禁止通邮通汇通航,也受了很大的限制。因此,目前私营银钱业的存款来源是很窄的,现在天津最大的商业行庄,存款数额多的不过六七千万元,少的仅数百万元,甚或不到此数。天津商业行庄存款余额在四月底总计不过五亿多元,北平不过一亿多元,这合成战前币值或银元来,实在是可怜得很。银行本为信用之受授机关,没有存款,怎么能做生意呢?至于放款,自然也谈不到了!银行所吸收来的存款利息大多在十五分以上以至二十多分,工业利润哪有这么高呢?他们把这样高利息的存款吸收了来,自然不可能贷放给正当的工商业的,于是除了投放于商业高利贷,或从事投机倒把之外,就没有别的出路了(自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是业务不正当的行庄,业务正当信用昭著的银行他们仍可吸收社会一部分游资,放款工商业,调剂社会资金,这在今天是依然必要的。)
我们始终认为,这类不正当的行庄,人民政府是应该加以取缔的,即令不取缔的话,在新民主主义之下,也非自然淘汰不可!人民政府固然要扶植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但决不会容许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的商业存在;同样地,在新民主主义的金融政策之下,也决不应该容许这类业务不正常的银行钱庄之继续存在。我们可以说一句,平津两地,有三分之一的行庄便已经是够适应社会的需求了!其余三分之二的行庄是会自然淘汰的。可以指出:这类小行庄或投机倒把的金融业在新民主主义体系下,是决计没有前途的。他们与其坐吃山空,等到把老本吃光,倒不如早日转业或改行的好。他们如果想等待时机,在投机市场上重温其旧日的黄金之梦,那就完全想错了!新政府的法令决不会容许他们这样做,而且新的环境也不容许他们这样做的。
为了平津经济的健全发展着想,为了各行庄自身的前途着想,这些小行庄都还是及早转业的好,趁今天老本还没有吃光,利用剩余的资本,改营别的生产事业。我深信,人民政府是乐于协助他们改业的。金融业的从业员一般的说文化水准都比较高,他们在经营工商业上相当内行,改业起来是比较容易的。至于业务正常、经营合法的商业银行,当然仍有他们的地位。但有些大行庄聘用的职员,也未免太多了些。据我所知道,天津某大商业银行的职员有二百多人,而存款总额不过人民券六七千万元,但另一家小的银行,存款数额比前一家不过少一半,而所用员工仅二十余人。这样一来,大银行自然是入不敷出,不能不亏本了!据目前观察,商业银行在业务上要有大的进展,恐怕在短期内尚不可能,所以我们希望大的商业行庄也应该酌量减少员工,同时帮助员工转业。也就是说,他们要把架子放下来,这样可以撙节开支,可以持久作战,不知商业行庄的当局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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