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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签订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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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7-10-07
第4版()
专栏:

中越签订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六八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今天在北京签字。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和正在我国访问的越南党政代表团副团长、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文欢,越南驻中国大使吴明鸾,参加了签字仪式。
中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越南民主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班,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定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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