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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那个阶级的“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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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7-10-21
第4版()
专栏:

合那个阶级的“法”?
在全国解放后,中国赫鲁晓夫急急忙忙跑到天津,胡说什么“今天资本主义剥削是合法的,越多越好,股息应该提高”。“工业家究竟赚多少钱合法,我说赚到什么程度都合法,花花绿绿,胭脂水粉,大吃大喝,都合法”。中国赫鲁晓夫左一个“合法”,右一个“合法”,这究竟合的是那一家的“法”?一句话,合的是资产阶级的“法”。“法”总是保护一定阶级利益的工具。剥削阶级有它自己的“法”,无产阶级也有自己的法。在对立的阶级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共同的“法”。
天津地毯三厂的资本家,解放前剥削了工人全部劳动成果的十分之九。资本家的“花花绿绿”,造成了工人的破破烂烂;资本家的“大吃大喝”,造成了工人饥饿贫困。工人的辛酸血泪,凝成了资本家的“胭脂水粉”;工人的片片白骨,堆成了资本家座座高楼。
中国赫鲁晓夫拚命鼓吹“剥削合法”,这不完全是和资本家一个鼻孔出气吗?
天津地毯三厂革命职工联合造反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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