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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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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7-11-04
第7版()
专栏:

为什么受处分?
在布良斯克州煤气托拉斯,旋工巴利亚斯尼科夫和工程师特列季雅科夫都是共产党员。他们两人为一件事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你一句,我一句,争论变成了争吵,最后以互相谩骂结束。当然,双方都有责任。可是托拉斯的党执行委员会是如何处理这件事的呢?它决定仅仅处分旋工巴利亚斯尼科夫。
旋工巴利亚斯尼科夫气愤地说,在党的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发言的意思可以归纳为:可以原谅领导人,但不能原谅工人。党执行委员会书记直截了当地说:“特列季雅科夫同志是总工程师,而巴利亚斯尼科夫只不过是一个工人,因而,不能平等相待。”被这种态度激怒了的巴利亚斯尼科夫离开了会场,以表示抗议。党的执行委员会就以“侮辱总工程师”和退出执行委员会会议的罪名给予巴利亚斯尼科夫警告处分。
然而处分不但没有压服旋工巴利亚斯尼科夫,反而使他更看清楚了在苏修集团统治下的工人是比工程师、专家低一等的。他说:“我认为,对我的处分是不对的。如果也处分了工程师,那就不一样了。现在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总工程师和我都是共产党员,但是彼此是不平等的。他有一种权利,而我却没有。允许他做的事情,却不允许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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