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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邮政管理局办理存簿支票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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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1
第2版()
专栏:

  平邮政管理局办理存簿支票业务
【平市讯】北平邮政管理局及本市各支局为发展人民经济,提倡储蓄起见,自六月一日起恢复办理“存簿储金”及“支票储金”业务。存簿储金利率暂订为月息三分,支票储金月息二分,一切手续,均按原来办法办理,详情请向各局储金窗口询问。  (北平邮政管理局公众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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