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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折实储蓄存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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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2
第4版()
专栏:

  谈谈折实储蓄存款
程人杰
中国人民银行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提倡节约、奖励劳动人民、知识分子、社会各界人士,及机关、工厂、学校等社会团体之储蓄。因此举办折实储蓄业务,以便大量吸收游资,并将这些游资有计划的投入到对国计民生有利的生产事业中去,以加速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
此种折实存款现已举办的共有整存整付,零存整付,整存零付,存本付息四种。其计算方法是按“标准实物单位”计算,这种“标准实物单位”包括面粉一市斤、玉米面(或小米)一市斤,布一市尺三种物品,其价格均以当地报纸公布之前五日平均零售物价为准,(如当地前五日面粉每斤平均零售价格为一百元,玉米面每斤平均价格为六十元,布每尺平均价格为一百二十元,则一个“标准实物单位”的价格即为二百八十元)。存款人将货币存入银行时,银行即将所存货币数量按当时“标准实物单位”价格折成若干“标准实物单位”。期满提款时,银行则按存入时之“标准实物单位”数量,以及提款时之“标准实物单位”价格折成货币偿付,此外并按折实存款的类别及时间长短,以存入时的货币数量计算付息。这样广大存款户不但可以获得一般的存款利息,而且可以免受物价上涨中货币贬值的损失。正由于我们的折实存款,是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的。所以自创办以来,虽为时不久,但已得到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特别是劳动人民之欢迎与赞许,各地机关工厂学校的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纷纷节出余资送行储蓄,尤其是石家庄北平天津三地,储存较为发展。如北平自四月一日至四月底,一个月时间收到存款二千六百五十万余元,计有存户一千六百三十五户,天津自三月一日至四月底,两个月时间收到存款四千七百十六万余元,计有存户四千五百六十八户,石家庄自三月上旬至四月底收到存款七千零三十九万余元,计有存户一千七百八十一户,以上三地共计存款一亿四千万元,存户七千九百八十四户。其他如长治、邯郸、济南、唐山、阳泉等储蓄部,收到之存款数额虽较少,但已为今后发展储蓄业务打下了有利的基础。
折实储蓄存款是带有奖励性质的,这种折实计算的办法在物价波动中,大大的照顾了存户的利益,但接受存款的国家银行,是不得不因此而忍受若干损失的。尤其在物价上涨中,国家银行为着平稳物价,大量吸收社会游资,停止向外贷放。这样银行虽受若干损失,但因此而换来了更大的利益,即物价的恢复平稳。国家银行在举办折实储蓄存款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存款时期有一定的限制(如整存整付至少三个月,整存零付及零存整付至少六个月)且须预先规定;以免投机商人在物价波动中利用折实储蓄来进行投机。至于活期存款,银行另有规定,不能采用折实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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