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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商局等借给职工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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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3
第1版()
专栏:

  上海招商局等借给职工工资
【北平新华广播电台广播】上海二日消息:上海军管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航运处为了迅速安定职工人员生活,决定暂借工资。该处所接管的招商局、中华驳运公司、上海航政局、浦东造船厂、台湾航行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单位,在职工人员工资薪水还没有规定以前,决定一律暂借人民币两千元,维持职工生活,生活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续借;并且规定在解放以前,因为进行反撤退斗争和护船斗争被开除失业的职工,都享有同样待遇;对于已经去国民党统治区的职工人员留沪家属,也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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