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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指示各级政府 及早准备防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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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5
第1版()
专栏:

  华北人民政府指示各级政府
 及早准备防汛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于六月三日向各行署、盛市政府,各行署区河务局、水利局发出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原文如下:
现雨季将到,伏汛即来,对今年防汛工作特作如下指示:
一、继续完成与检查春工。截至现在止,各河春工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业已完成,有的完成大部,有的完成小部,工作发展是不平衡的。对于已完工程应进行严格的检查,不合格者设法补救,未完工程务必于大汛前完成,并严格执行工程要求。
二、险工备料。各河主要堤防主要险工必须准备充足的料物,汛前运至工段。次要险工也需要在附近村庄筹定一定数量的料物,随用随运。克服过去险象发生,料不凑手,贻误抢护及保管不当所造成的浪费和损失现象。
三、统一领导分段负责。原则上以河流为单位建立统一的防汛指挥部,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及河务部门派负责干部组成。河流经过一专区者,即由专署负责组成;河流经过两专区以上而未出一行署区者,由有关专区负责组成,行署派人参加;河流经过两行署以上者,由有关行署专署负责协同组成,华北人民政府派人参加;但河流太长,为便于指挥抢护,亦可分上游下游结合行政区划组织指挥部。河系指挥部下,按行政区划或堤段设县指挥部或防汛段。大汛期间,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上堤,发挥行政领导作用,并在汛前对民工抢险队进行细密的组织与教育。
四、明确职责,严明赏罚。过去各河决口,水大虽是一个重要原因,但由于疏于防守者亦不在少数,此种对人民不负责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河段划分后,要明确职责,规定奖惩办法,赏罚要严明及时,如果不是不可抗拒的情况而是由于不负责任招致决口,任何借口都是不允许的,并要针对实际情形,对有关人员给以行政处分;对积极负责,努力防守,化险为夷的干部群众,给以奖励。
五、加强上下游联系与水情报告。正确地及时地掌握水情是指挥防汛的重要环节。要作到这一点,必须加强上下游联系与报汛工作。上游的行政机关与河务机关有责任向下游报告水汛,并在阴雨连绵河水盛涨时期应列为重要工作之一。为使报汛迅速确实、各河应在上游、中游、下游设临时的或永久的水文站,并安置电台、电话,随时报告水情;在无条件安设电台、电话的地区,加强汛工传签工作,务使水情灵通,争取时间上的主动。
华北为大陆气候最健旺之地,十年九旱,今年又是如此。夏季雨量集中是肯定的了,所以“春旱秋涝”的威胁是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另一方面华北全部解放,大部河流多年失修,今年只是择险修整,一般的堤防,没有加强。因此,今年的防汛任务是空前艰巨而严重的。为了保护全区第一年和平生产的成果不受损害,为了保护堤防不被破坏,打下进一步建设的基础,沿河各级政府及人民必须紧急动员起来,进行防汛的准备工作,反对麻痹大意、企图侥幸的苟安心理。汛期到来,大力防守,并对干部群众进行深入动员教育,树立整体思想,克服本位主义、地方主义,并防止因利害关系所发生的任何纠纷;提高警惕,充分准备,加强团结,严防破坏分子破坏防汛的行为,共同为争取防汛胜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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