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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发奖” 偷偷摸摸分赃 苏修权贵利用“奖金制度”盘剥工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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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8-03-04
第6版()
专栏:

巧立名目“发奖” 偷偷摸摸分赃
苏修权贵利用“奖金制度”盘剥工人
新华社讯 莫斯科消息:在施行彻底复辟资本主义的所谓“新体制”的苏联各个企业部门中,正在大力推广所谓的“奖金制度”。一小撮特权阶层以“奖金”为幌子,弄虚作假,大肥私囊,加重对工人阶级的剥削。
苏修领导集团在一九六五年颁发的所谓“国营生产企业条例”给予企业领导人自订奖金的大权。于是,一小撮特权阶层把所谓“奖金制度”作为他们大发横财的手段。他们巧立名目,事事搞奖金,处处拿奖金。他们规定奖金是按工资比例发的,因此那些工资越高的新资产阶级分子,所得的奖金越多。有的企业领导人所得的奖金甚至高于一般工人的一百五十倍之多;有些企业的领导人,人数虽少但捞取的奖金竟占全部奖金额的百分之六十,而广大的普通工人要得到为数甚微的奖金却要完成苛刻的定额,否则还要扣除工资。
据透露,戈米尔的一个玻璃厂的领导人员在一个季度中所捞取的奖金就占他们薪金额的百分之一四七·二,而广大工人却分文未得。利佩茨克一个企业的经理,一个月就巧妙地捞到七次奖金,共达一千四百卢布。有些企业领导人为了捞取奖金,甚至虚报“合理化建议”;有的把不能配套的机器列入完成的产品量;有的甚至故意在前一个月提高产品成本,以便在后一个月再降低它,从而捞到奖金。
苏修特权阶层为了加重对工人的剥削,向工人提出了所谓“你交了利润,那么就请收下你的一份私人收入的增加”的口号,以“增加私人收入”为名,欺骗工人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利润。但是,有时作为装潢门面而分给工人的一点数目极小的“奖金”也被工厂内的特权阶层分掉。斯维尔德洛夫斯克一位工人揭露他所在的工厂分配“奖金”的情况时就说:“有时这种‘分赃’是偷偷摸摸进行的。”
苏联特权阶层在所谓“提高人民物质福利”、“多劳多得”的幌子下加重对工人剥削的罪恶行径,正在激起广大劳动人民越来越强烈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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