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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第六届人民议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霍查、列希和谢胡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 会议通过新的法院组织法令以及其他一些法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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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8-06-28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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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尼亚第六届人民议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霍查、列希和谢胡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
会议通过新的法院组织法令以及其他一些法令
新华社地拉那二十六日电 阿尔巴尼亚第六届人民议会第五次会议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在地拉那举行。
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霍查同志、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列希同志和部长会议主席谢胡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人民议会主席团副主席马尔科代表人民议会主席团所作的报告,一致通过修改宪法第七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法院为人民法院的主要环节,取消大行政区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议还通过了新的法院组织法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切拉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新的法院组织法令,吸收更广泛的劳动人民积极参加司法工作,是反对官僚主义的新步骤,有助于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法院工作的进一步革命化。
会议还根据群众的革命化倡议通过了“关于版权”的法令,通过了关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开伐森林的新法令。
会议还批准了自上次会议以来主席团所颁布的若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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