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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产的作用及其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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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19
第4版()
专栏:

  妇女生产的作用及其发展
田活农 林宁
完成今年锄苗要求的关键,在于组织劳力互助及发动妇女参加生产。这里谈谈妇女生产的作用及其发展情况。
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作用是很大的,而且这个作用正在提高着。据几个典型村调查,从劳动强度上说:一个女全劳力以重活的劳动效率比较最少可占男全劳力的四分之一,一般可达三分之一,较强的可达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如以收割、播种等轻便劳作,则可与男全劳力相等。从劳动日数看,全年参加农业生产最少的二十五天,一般三十天到五十天,最多者达一百二十天。男劳力全年参加农业劳作以一百八十天计,则相当于男劳动日的百分之十四到百分之二十七,最多者达百分之六十六。从她们生产的成绩占家庭收入的比重看:据唐县四个典型村调查:赵北罗村,赵洛乐全家五口人,其中两个妇女的生产收入在农业上占百分之三十,在副业上占百分之五十,在总收入(二十二石八斗三升)中占百分之三十六点七五。葛庄赵登科全家七口人,一男全劳力,一头驴,两个全劳力妇女,一个半劳力妇女,还带有一个三岁的小孩,妇女生产收入占总收入(十四石五斗五升)的百分之四十点六。南店的李双全,全家四口人,全劳力男女各一,半劳力男女各一,妇女生产收入占总收入(十六石)的百分之四十五。北野羊的高老贡家,靠一个女全劳力生产,全年收入二十三石九斗四升,女劳力收入即占百分之八十。妇女参加生产所起的巨大作用,打破了许多瞧不起妇女生产的落后观念。
我们再看看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发展:据二十个县三十七个村的调查,一九四八年占一九三七年的两倍半,其中最多的是南宫、任邱占六倍,最少的是忻县占百分之四十一点八五,黄骅占百分之六十三。再从参加各种劳作的人数看:一九四八年较一九三七年增加如下:耕耙增五倍,播种增二倍半,锄耪一点七倍,收割一点三倍。当然由于地区的不同,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人数也悬殊很大,但从历史发展的情况看,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运动正在方兴未艾,在妇女分得土地后,妇女们都认识了劳动最光荣,特别在副业不发达的地区,妇女劳力亟须转向农业生产,这都是动员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
动员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主要经验是:首先要打破妇女“脸红”及男人瞧不起的思想障碍,以积极分子带头领导。其次,耐心的帮助学习技术,培养劳动习惯。再次是组织起来,互相学习,互相推动;最后是从轻便易做的农事作起,逐渐转到较重的劳作。
今年要求动员百分之五十的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这是一件相当艰巨的工作,我们要接受以往的经验,耐心的动员组织,有的地方去年妇女参加生产虽已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也不能以此满足,应更加提高;距要求较远地区,努力做到要求是必要的,但不能因凑数而强迫命令。这两个偏向都必须防止。现在正值锄苗,正是动员妇女参加生产的时机,我们要从锄苗开始,发动大量妇女参加生产,以后转入割草、造肥、收秋、种麦等各种劳作上去。
(附图片)
解放军妇女工作同志和冀中乡村妇女组成的收割队割麦时之一景 楚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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