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阅读
  • 0回复

附设初中班的教师也应记工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8-11-29
第4版()
专栏:问题和建议

附设初中班的教师也应记工分
公办小学校改为大队办,教师的工资改为记工分,吃农村粮。我们认为这样做大方向完全正确。不过也存在着一些实际的问题,譬如实行七年一贯制的学校,六、七年级的师资人员仍然由国家供给,在同一个学校里就因为教的年级不同,教师的工资来源就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不便于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因此,整个农村公办小学(包括附设初中班在内)应当一律改为大队办,教师一律记工分,吃农村粮。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附设初中班教师记工分,吃农村粮,其适当补助采取筹集的办法,即由有关的几个大队统一筹集教师的部分补助工资。这样做,有利于同一个学校的教师的团结,有利于教师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促进教师的思想革命化。江苏省大丰县新团公社新隆大队退伍军人 方洪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