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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命令 机关部队用电按普通户计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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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23
第2版()
专栏:

华北人民政府命令
机关部队用电按普通户计价
【平市讯】华北人民政府为节省灯光用电,增加工业用电,特于六月二十一日发出命令,决定自七月份起将华北各城市机关部队团体尚享有优待用电之电费折扣办法取消,所有机关团体部队用电,一律按普通用电户计价。电费仍照原来规定报销,不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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