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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绥远分行发放贷款二百余万 帮助群众兴办水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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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23
第2版()
专栏:

人民银行绥远分行发放贷款二百余万 帮助群众兴办水利
【绥远电】中国人民银行绥远省分行,根据政府抗旱备荒指示,在民办公助方针下,发放首批代款二百多万元。兹悉该银行分行为照顾公私两利,并决定折实贷款,以小麦或小米一市斤,白市布一市尺,按当地贸易公司价格将钱折合成实物,贷款期限暂定为三至六月,由各地水利委员会负责偿还,如贫苦群众到期无力一次还清时,可分期偿还。其次,在贷款前,必须做出详细计划和简要图表,保障贷款确实用于生产上,现集宁泉玉岭、武东县斗蛏山、凉城脑包等村水渠均作出计划,并呈报了银行及省政府建设厅,根据工程大小,给以上三县共贷出人民币二百零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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