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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公社办 生产大队是重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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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1-20
第2版()
专栏:

合作医疗公社办 生产大队是重点
我们公社的贫下中农,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卫生路线的指引下,冲破了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卫生路线的重重阻挠,从一九五八年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十年来,我们的合作医疗一年比一年发展,一年比一年巩固。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合作医疗公社办,生产大队是重点”的办法比较好。我们的具体作法:经费全部交给公社,由公社统一购买药物和器械,然后再根据各大队的不同情况,分发下去。公社有一个设备比较完善的卫生院,除接收大队转来的病人外,有关合作医疗的具体事务也都由他们办理。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体现了大队与大队之间的互助协作,进一步发扬阶级友爱精神。如果合作医疗由大队办,人少,资金少,一旦病人多,或遇到开销上百上千元的病人,便无力负担。合作医疗由公社统一经办,就可以抽调较多的人力、资金,互相支援,互相帮助,使各个大队的合作医疗都能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使合作医疗成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有能力建立和扩充农村医疗卫生网,进一步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我们公社卫生院有病床三十张,设有手术室,大队都有医疗站(有的大队还办起了妇产服务站)。公社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药品发放到大队医疗站,使贫下中农看病吃药更加方便。全公社培养了近三十名“赤脚医生”,初步建立了一支贫下中农自己的医疗卫生队伍。
三、既有利于技术力量的培养,又有利于医务人员的思想革命化。公社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贫下中农掌握大权。根据广大贫下中农的要求,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把公社卫生院一些医务人员下放到大队,由贫下中农给他们以再教育。同时,选拔一些出身好、思想好、有实践经验的“赤脚医生”,充实到公社卫生院去。这样做,就使医务人员与贫下中农距离越来越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
县红旗公社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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