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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办方便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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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1-20
第2版()
专栏:

大队办方便群众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大队办比公社办好,因为公社范围大,人口多,居住分散,社员到公社医院看病很不方便。如果由大队来办,一个大队一般三、五百户,范围比公社小得多,便利群众看病,也有利于“抓革命,促生产”。另外,大队办也便于经济核算和加强管理,有利于节约医疗费用。
大队办合作医疗以后,公社卫生院还是要保留,主要是处理大队卫生所不能医治的疾病。但是公社卫生院的人员可以大量精简,除留下少数精干的医护人员外,其余都下放到大队去,充实基层。
福建省武平县岩前公社上圢大队
贫下中农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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