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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府人字第一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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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12-09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府人字第一号
一、奉政务院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政人字第一四号令:
“政务院第九次政务会议通过:提请任命聂荣臻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友渔、吴晗为副市长;薛子正、牟泽衔、罗瑞卿、程宏毅、王文斌、梁思成、严镜清、翁独健、韩诵裳、徐楚波等十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任命。除任命通知书另行发给外,希即转知上述各员到职视事,并将到职日期报院。此令。”
二、荣臻等遵于十二月九日就职视事,并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除呈报并分别通知外,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聂荣臻
副市长 张友渔、吴晗
委员 薛子正、牟泽衔、罗瑞卿、程宏毅、王文斌、梁思成、严镜清、翁独健、韩诵裳、徐楚波
             一九四九年十二日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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