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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供销总社召开干部会议 为改进职工生活决低价配售食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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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8
第2版()
专栏:

  平市供销总社召开干部会议
为改进职工生活决低价配售食粮
【本报讯】平市供销合作总社于昨日(二十七日)召开各公营工厂合作干部会议,对工厂合作业务和保证职工供给问题作了具体规定。首先是为了满足职工要求,如目前国营企业不能供给的物品,各厂合作社可以单独进行采购,但采购时必须经过合作总社和贸易公司的介绍,防止影响物价波动。关于在发三月份下半月工资时,合作社如何即时保证职工供给,根据以往经验和社员要求,特规定以下几点:(一)此次各社向总社购买食粮和其他日用品时,为照顾各社资金周转困难,可先预取然后付款,但取货时,必须持社员名册,盖上合作社戳记,开出买货清单,方能批拨货物,款子最迟要在下月十日以前付清,并决定后下月起,各社均须先付款后取货,否则一律不拨。(二)为了便利取货时来往运输手续和节省脚力费,此次粮面拨付,均按各社附近代销站拨取。(三)为总社批准的合作社,购货时均按贸易公司规定价格低于百分之四售给,此百分之四作为来往运费等项开支。(四)此次购买粮食数量,规定每个职工每月为四十五斤,职工家属为三十五斤。在食粮种类和数量上,规定职工可买细粮十五斤,家属可买十斤。粗粮按实有粮食数,具体分配到各社,玉米面则不加限制。在粮价上,规定小米每斤十六元、大米三十元,小米面十五元,玉米面十四元五角,高梁米十五元五,白玉米十三元,黄玉米(东北米)十三元五,通粉每袋一千五百五十元(每斤合三十五元二毛五),黄豆十四元五,荞麦面十七元,小麦二十八元,其他日用品(肥皂、布匹、毛巾等)亦均低于市价售给。   (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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