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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公助”应以民办为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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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2-06
第2版()
专栏:

“民办公助”应以民办为主
吉林省东丰县南屯基公社万兴大队关于教师工资实行工分加补贴的办法,突出了毛泽东思想,突出了无产阶级政治。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既不降低原来教师的生活水平,又考虑到教师的生活水平与贫下中农不要相距太大;既照顾到教师刚从工资制改为工分制所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又考虑到教师的思想革命化。我们完全赞成农村教师工资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
我们江阴县云亭公社有十八所公办小学,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份,全部下放到大队,由公办改为民办,教师从一九六九年一月起由工资制改为工分制。凡是本公社的教师,已全部回本大队落户,外公社、外县的教师正在逐步调整,有的已在本公社落户。对教师下放以后的工资待遇、生活福利等问题,都作了研究,有的已经开始实行。
教师的工资实行“民办公助”,我们认为民办是主要的,大部分应由大队来负担,国家补助是次要的。根据这个精神,我们对教师的工资问题是这样处理的:教师和社员一样,实行大寨式评工记分,按照实得工分参加分配。云亭公社公办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每月四十二元,教师的收入略高于社员。为了不降低教师的生活水平,除按照评工记分参加分配外,对教师的生活给予适当补贴。这种补贴不是补足原来工资,而主要是按照高举不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不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有没有革命干劲,同时考虑到家庭生活负担和原工资水平,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费由国家负担,补贴标准由贫下中农讨论决定。
关于教师的口粮问题,也是和社员一样,除分配基本口粮外,并按照实得工分,分给工分补贴粮。这样,教师的口粮标准,大大高于原来国家供应的标准。目前,各生产队一九六八年秋季分配已经结束,一九六九年夏粮分配前,教师的口粮仍由国家供应,从夏季分配开始,由生产队分给粮食。教师从一月份开始由工资制改为工分制,暂时没有现款收入,夏分前生活有困难,仍由国家补助解决。
教师由工资制改为工分制后,与社员一样分配蔬菜地,解决长年的吃菜问题,减少了生活开支。
关于医疗问题,目前教师仍然享受公费医疗,待大队实行合作医疗后,和社员一样参加合作医疗。女教师的产假问题,和社员一样待遇。短期病假,工分照记,长期病假,由大队负担基本生活费用,再有困难,由国家补助解决。老年教师退休以后,无子女的享受“五保”待遇。家属不在本公社的教师,规定每年有一次探亲假。
教师工资实行工分加补贴的办法,根据云亭公社的实际情况,教师的实际收入比原来工资水平有所下降。但由于生产队分配的粮食、柴草的价格低于市场供应价格,蔬菜不要购买,生活开支相对减少。这样,除个别原工资水平较高的教师外,一般教师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会下降,有的还有所提高。
实行这种办法,贫下中农认为,既有利于管理好学校,又可以减轻经济负担;教师认为,既有利于与工农群众相结合,实现思想革命化,又照顾到了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江苏省江阴县革命委员会
云亭公社教育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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