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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适当的补贴教育经费是必要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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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2-06
第2版()
专栏:

国家适当的补贴教育经费是必要的
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一、关于教育经费问题。我们认为,国家适当补贴一部分教育经费是必要的。补助的办法,国家可将小学教育经费下拨到县,由县按人口平均,适当照顾贫困地区,一年一次下拨到公社,由公社分到大队,大队掌握使用。
二、关于七年制学校六、七年级任课教师和小学附设初中班的教师的工资待遇和口粮供应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同小学教师一样由生产队记工分和供应口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七年制学校的六、七年级任课教师和附设初中班教师,原来都是小学教师,也有小学班的教师兼任初中班课程,同一学校实行两种供应办法,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鉴于目前有很大一部分七年制学校和附设初中班的服务范围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队,我们认为可以由几个大队协商,根据需要采取共同筹给的办法,将教师的工分和口粮落实到大队。
三、我县的公办小学规模偏大,有很大一部分小学是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大队服务的,这类学校同样要下放到大队办。其办法:一是共同组织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采取合理负担办法,共同协商解决教师工分和口粮问题,分别分配落实到大队。二是如果学校过于集中,学生上学路远,也可以由原来服务范围的几个大队协商,撤销集中点,分到大队去办,将原有校舍设备合理分到有关大队,由大队筹建新点。
湖北省荆门县教育局革命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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