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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统局南京区专员 叶一舟向我悔过 人民政府允其将功赎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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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29
第1版()
专栏:

  国民党中统局南京区专员
 叶一舟向我悔过
 人民政府允其将功赎罪
【新华社南京二十七日电】国民党中央党部调查统计局南京区专员叶一舟,已向人民政府悔过,并缴出手枪两支,子弹九十九发及国民党党证、调查证、特种证章等证件。人民市政府本“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已给予宽大处理。叶一舟安徽安庆人,一九三七年即参加国民党南京中统局任极密股报务工作,一九三八年加入国民党,曾历任报务员、情报调查员、行动科长、专员等职。此次国民党南撤后,他即隐匿南京市,原准备继续其一贯的罪恶活动。他在悔过书中,供出了国民党特务及他自己的许多罪恶事实,并提出要为人民立功赎罪的保证。人民政府将从宽处理,允其将功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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