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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应如何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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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8
第2版()
专栏:

  公路交通应如何管理?
夏景凡
平津解放后,平石、石津两条公路相继修复,冷落已久的交通线又活跃起来。开始行驶的只是国营的华北交通运输公司及天津汽车运输公司的客运汽车,继后平津两地下掉轮胎逃避国民党官僚资本绞杀的商车也重新上起轮胎,恢复营业,参加行驶。据悉平津两地的商车达一千辆以上,已行驶平津石家庄线的就有八十辆左右。
这些商车目前还是沿用着过去那一套“打野鸡”、“拉黄鱼”的营业办法,因此,平津到石家庄线上,时常发生拥挤和争执的现象;由于商车的票价没有规定:随意要价还价,同车旅客各人票价不等,甚至有相差一倍的;有时旅客之间互相谈通,往往与车商发生争执。再者,最近平津两地到石家庄的客货较多,商车运价一般高于国营的百分之二十到五十;石家庄赴平津的客货较少,由于争夺客货,运价常低于国营的百分之五十到二十。商车可以这样取长补短,而国营车辆的票价则接照每公里的油料成本计算,而且要按时开车按时到达,不能象商车一样机动;因此华北交通运输公司决定放弃平石线客运让与商车,天津汽车运输公司也适应情况将由石返津运价临时按七折收费(天津至石市仍按每客公里三元收费),以求便利旅客。但是这些商车为了招来顾客,仍然互相争夺,他们售票则委托旅栈或座商(平津两地甚至委托街头摊贩),给他们票价百分之十的手续费,并将车辆停放于旅客来往最多的地带进行兜揽,以致违反规则妨碍交通。同时有些车辆因为售票过多,发生翻车事件;有些商车因卖票过少,不按时开车,使已经上车的客人因急欲赶路发生争执,甚至斗殴;对旅客安全与交通秩序影响至巨。
根据以上情况,若长此自流,不仅是私营运输业的危机,也影响了交通事业的发展。因此我把个人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初步意见,供有关机关研究:
    建立养路办法,加强公路管理。
首先在公路建设方面,对已经修复的路面和桥梁应如何进行保养,目前尚无具体和健全的养路办法;公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迄未开始缴纳应有的负担;雨后为保护路面的完整,需要停驶若干时间,管理方面没有通知,商车也没有执行。为使各地人民大力修复的公路不至遭受破坏,而且经常有一笔收入养路,行驶的商车必须缴纳养路费;公路局并应及时办理商车牌照登记,以便清查行车中的一切责任。
公路的“道班”工人,现在有些地方约合每五公里一人,有些地方甚至基本没有。按华北各线路基均为土质,易于损坏,“道班”工人应当及时酌量增加,并在必要的地方设机动的抢修工人。“道班”工人的来源,应在沿路各村镇结合行政上指定人选,给予适当待遇,使不脱离农副业生产又能保证不误修路护路工作为宜。
另为行车安全计,应在沿路转湾、下坡、过桥等险要处,多设路标,以便司机警惕,减免意外事件发生。
    依据经济情况,统一车辆分配
为了使公路交通事业有计划的发展,有效的推进华北全面的建设事业,公私车辆行驶各线,应依据各线经济情况,实际需要车辆若干,由公路当局统一审查与分配。
对于某一路线商车的行驶,应由该商车公司申请公路当局登记,路局根据“繁荣经济、公私兼顾”的方针,审查所请的路线在经济上有无需要,再事核准,或让他们改换路线,以免同业间无原则的竞争,无计划的行驶,使交通线上发生混乱。
    建立统一车站,加强行车管理
为了使行车有秩序,使旅客便利与安全,及减除旅栈业对商车的中间剥削,对于建立统一车站,加强行车管理已成刻不容缓的工作:车辆开出开进必须经过车站,并指定车站为行车的起终点;在车站上集中售票,集中上下车,使治安机关在必要时便于进行检查,和进出货物的税收检验;(由于转运货物尚无实行税收查验,石家庄现已发生座商为免于纳税而转移行商的情况。)票价问题应根据油料成本的精确计算,尽量一致,悬殊不应太大。只在业务与设备上展开竞争,共同为发展经济服务。
车站上对车辆本身的检查,和司机技术的考验,与载重量的限制,均应切实负起责任。并尽量做到能以排列行车次序,适当的调整各公司间业务,并向进达车站的车辆解决停车和装卸货物的困难,这些方面,车站均应有统一规定。
再对各地设立车站,今后应该注意到乡村的经济情况,克服过去只在城市设站,歧视乡村,使乡村的客货即如沿着交通线者,亦需运到城里上车。现在我们根据密切城乡关系,和重视城市又不轻视乡村的原则下,应在沿交通线的村镇选择适当地址,增设车站,使农民同样享受交通工具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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