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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纲》发表得非常及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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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5-19
第3版()
专栏:

《教育大纲》发表得非常及时
吉林省梨树县革委会《农村中、小学教育大纲》(草案)的发表,有利于及时解决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以后所遇到的一系列政策性问题,有利于克服目前在办学和教学中存在的右的和极“左”的错误倾向,对贫下中农掌好教育大权,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进行到底,将起很大的推动作用。
我们结合本地情况,对《大纲》(草案)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并提出几点补充意见。
一、关于领导问题:我们的实践证明,公社革委会应当成立一个管教育革命的领导机构。因为一个公社有几十个大队,它要召集各大队研究教育革命问题,及时检查和督促下面的工作,很需要有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可以单设,也可属公社政工组领导。可由革命干部、贫下中农、革命师生代表三结合组成。这个组织的人员不要都脱产,只要一至二人主持日常工作就可以。
二、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认为,应增加向师生进行“公”字教育的内容,这是关系到学校走什么路、培养什么人的大问题。遵照毛主席关于“不破不立。破,就是批判,就是革命”的伟大教导,要继续肃清大叛徒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余毒,不断提高革命师生的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觉悟,因此还应增加开展革命大批判的内容。至于“教育学生不忘贫下中农本色”的问题,我们认为不必单独提出来。因为对学生进行毛泽东思想教育、阶级和阶级斗争教育,以及教育学生走与工农兵相结合的道路,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三、关于学校布局和学制:《大纲》(草案)第十三条,我们认为还应增加:县、社可以办“五·七”学校,培养通讯员、广播员、赤脚医生、会计、教师、农业技术员等。第十四条,小学入学年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决定。有的地方学龄前儿童在幼儿园已受到教育,就可以六周岁入学,否则七周岁上学为宜。
四、关于教师问题:《大纲》(草案)第十八条,应加上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第十九条,可增加管理学校的贫下中农和讲师团的成员,要努力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教学水平。第二十一条,我们认为,一至七年级的教师的工资可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八、九年级(即高中教师)可实行工资制。因为一至七年级由大队办(或几个大队联办),为数较多,便于记工分,参加分配。八、九年级一般由社办,虽为数较少,但涉及全公社各大队,不便于记工分和参加分配。
五、关于教学工作:《大纲》(草案)第二十四条,小学设五门课,第一门可改为“语文课”。因为各门课都要用毛泽东思想来统帅,语文课的教学内容,离不了政治内容,不需要定为政治语文课。中学的“农业基础课”,可改为“工农业基础课”。因为农村也需要学习一些工业方面的知识,有利于发展农业的电气化和机械化。第二十五条,农忙假应因地制宜,可放两个月左右。根据我们这里的情况,暑假可以不放,天热上课有困难的话,可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解决。寒假要放,以适应农村的风俗习惯,同时也可让学生在寒假期间搞些宣传活动。另外,这个时间也可筹备春季招生工作。
山东省嘉祥县马集公社马集
大队教师 侯振民、王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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