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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们贫下中农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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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5-19
第3版()
专栏:

说说我们贫下中农的看法
《人民日报》发表吉林省梨树县革命委员会《农村中、小学教育大纲》(草案)之后,我们九连山下马塘大队的贫下中农及时举办了学习班,认真地进行了讨论。这个《大纲》(草案)体现了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同时也反映了我们这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实际情况,回答了我们在探索教育革命的过程中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为了使这个《大纲》(草案)更加充实和完善,从我们大队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大纲》(草案)总纲中,应把“抗大”精神体现出来,因为“抗大”是毛主席和林副主席亲自创办的一所革命化的学校。特别是“抗大”的政治建校和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校风,应当让它代代相传,这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大纲》(草案)第一条,我们认为,公社革委会没有必要成立教育革命委员会。因为上面的内容已明确了公社一级对学校的领导,加之中学又设立了三结合的领导机构,如再设立教育革命委员会,机构就重叠了,不利于实行一元化领导,也不符合毛主席关于“精兵简政”的指示精神。
三、《大纲》(草案)第五条,我们认为,要把“以阶级斗争为主课”,和提高两条路线斗争觉悟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写进去。同时,不仅应加上教育贫下中农出身的学生不忘贫下中农的本色,而且还应加上:教育贫下中农出身的学生听毛主席的话,团结“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教育他们坚决站在贫下中农一边,从思想上同反动家庭划清界限。第六条,要加上开展“四好”、“五好”活动和中小学实行连、排建制。第九条,应加上健全红卫兵组织,因为红卫兵是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把这个组织健全起来,有利于启发后一代发扬革命造反精神。
四、《大纲》(草案)第十一条,应加上“小学,在地区分散的偏僻山村,也可由生产队办”。这样,既有利于“农民子女就近上学方便”,又能发挥群众办学的积极性。
五、《大纲》(草案)第二十四条,中学的农业基础课,应加上爱国卫生。第二十七条,应加上建立校外辅导小组,即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辅导,实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
广东省和平县马塘大队全体贫下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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