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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公社积极扶持社员养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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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6-24
第4版()
专栏:大力发展养猪事业

林峰公社积极扶持社员养猪
本报讯 湖南省凤凰县林峰公社革委会遵照毛主席关于“除了合作社公养以外,每个农家都要劝他们养一口至几口猪”的指示,在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继续鼓励社员养猪,很快发展了养猪事业。
林峰公社革委会成立后,在积极领导发展养猪事业的时候,发现有些队抓集体养猪多,发动社员养猪少,影响了养猪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之后,公社革委会认为,公养和私养是互相促进的。如果只注意公养而忽视私养,就不能充分发挥社员的养猪积极性。公社革委会组织广大贫下中农和干部反复学习了毛主席的有关发展养猪事业的指示,使大家认识到除公养外,鼓励社员养猪,大力发展生猪生产,是形势的需要,是革命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的需要。明星大队第四生产队队长说:“原先我怕犯错误,只抓集体养猪,没有鼓励和支持社员个人养猪,影响了社员养猪积极性,这是不对的。”他回队后,立即帮助没有喂上猪的六户贫下中农困难户解决了仔猪的问题。
公社革委会为了促进养猪事业的大发展,在积极抓好集体养猪的同时,对扶持贫下中农养猪采取了五条措施:一,帮助困难户解决资金的困难;二,由集体猪场供给社员仔猪;三,帮助社员解决部分青饲料(如薯藤等)问题;四,对特殊困难的社员养的猪实行免费防疫注射;五,对社员加强教育,树立为革命多养猪的思想。
林峰公社革委会通过上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公社养猪事业的发展,出现了队队办猪场,户户养生猪的大好局面,现在已达到一人一猪,一亩一猪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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