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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生活有保障 勿须回家分土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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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8
第4版()
专栏:

  工人生活有保障
勿须回家分土地
问:我们是北平被服厂第二缝纫部的工人,原籍是乡里,也是解放区。我们有个人家里给他来了信,叫他回家分地,在清明节前如不回家,就没有地了。他家原有地不足二十五亩,家里有三口人,全村每人合五亩地,要不回家,就只能分十五亩。我们有的人是想回家分点地,因为家里地少。可是要请假,就不能在厂工作了,管理员也不准假。我们进退两难。我们既在国家服务,国家当然要用合理方法保障我们的。如果我们也应该分地,上级当然也要替我们想办法。请劳神解答为盼!
         第二缝纫部的十六名工人
答:工人不参加农业劳动,而是依靠工资收入作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所以不需要也不应该分得土地,但工人家在农村原来占有的小块土地,则不予抽动。如来信中所说,怕不回家只能分十五亩地,实际上是怕再抽出土地,这顾虑是不必要的,只要你家庭不是地主或富农,你回不回去,原来土地都不抽动,应该在厂安心工作。也许有一部份工友会觉得:土地改革要使穷人翻身,农民可以分土地,工人是无产阶级,给道还不能分地吗?假如这样想,那就不对了。土地改革是要消灭封建性和被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使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获得生产手段,并改进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为中国的工业化奠定基础。而农业技术的改进,又一定得依靠工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与发展,以供给农村生产工具与各种工业品。这时候工友们都要求回家分土地,正如来信所说,回去了就不能在厂工作,那么巨大的工业生产任务将由谁担负呢?所以,实际上这是一种有碍工商业发展的落后的小农思想,不是先进的无产阶级所应有的。同时,在解放区工人生活不但已获得充分保证,并将随着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而日益改善,实在也没有回家再分几亩地的必要。
但有些工友们提出要分土地,也许有其具体困难,比如有的家在农村,家庭人口很多,靠本人工资不足维持生活的,自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商得当地农会同意,酌量分给其家属土地。其本人,有工资收入可以维持生活,即无须再分土地。不知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望再提出讨论。
  社会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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