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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台矿区禁止开小窑经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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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3-28
第4版()
专栏:检讨与答复

  关于观台矿区禁止开小窑经过编辑同志:
当我们看到二月二十四号人民报上登载的批评与建议:不得在国营矿区私开小密问题,并提及矿上与我县三次来信,并亲自交谈,不但未制止且连信也未答复。的确我们和矿上连系不够,这一点值得我们作检查的。不过我们对此事还不是漠不关心的态度,经过情形简复如下:
我县观台二区(主要是艾口岗子窑)群众有大部历来是半农半工的,单纯依靠土地维持不了生活。于是去春观台工人反映没事干,群众反映没煤烧,当即由我县赵县长,会同六河沟煤矿经理杨贵保协商订立合同准许该地区联社开采一个小窑,并限今年三月底停止(现还不到期)。这样曾引起了艾口岗子窑干部、群众数次要求开采小窑,但因在矿区以内,有损于国家矿区利益,乃再三动员解释,让进行别的生产。当时群众干部又到区公所请求区干部来县要求开小窑,我们则一面向专署请示(未正式批示),一面令其已开采的立即停止,但由于我们缺乏检查,发现观台不少群众在矿区私开小窑,立即令其停止,并多方与群众解释,这样私开小窑就大部停止了。后又了解有个别群众夜间偷开的现象,给该村干部以严格的批评,小窑开采也就此停止。
另有五十二团生产部在矿区南边继续开采小窑问题,我们不是置之不理,而是制止不了,曾数次给其提出意见,均不加采纳,不得已又报告上级,到底如何处理,专署亦没有明文指示。
以上仅是事情经过的简单情形。
        安阳县政府安阳县政府:
你们曾注意到这问题是好的,但据你们的检讨看来,处理不及时,和没有具体地把群众组织到另一生产方面,怕也是使问题拖延未决的原因之一。至于某部开小窑问题,亦自应积极设法解决,以免影响群众情绪。
          社会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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