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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虑特殊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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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7-19
第3版()
专栏:

应考虑特殊情况
《大纲》(草案)谈到要废除留级制度,这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能加强教师的责任感,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我校近几年来各年级都没有一个留级生。但也发现全校有少数学生成绩很差,实在无法跟上班级水平,有的学生精神负担很重,以致影响了健康。
这部分学生大体有几种情况:一、因生病缺课较多;二、因家庭发生特殊事情停学较长;三、年龄太小;四、接受能力太差,个别辅导后效果还不好。
这些学生的家长有的曾主动来校请求让孩子留级,有的学生也自动要求留级。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在废除留级制度后面加上:“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江苏如皋县东陈小学全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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