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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人民的日益觉醒和不断斗争使苏修叛徒集团惊慌万状 苏修炮制维护法西斯统治的反动新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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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09-19
第6版()
专栏:

苏联人民的日益觉醒和不断斗争使苏修叛徒集团惊慌万状
苏修炮制维护法西斯统治的反动新法律
新华社十八日讯疯狂地推行社会帝国主义和社会法西斯主义政策的苏修叛徒集团,最近通过最高苏维埃会议炮制了所谓“刑法基础补充和修改法”、“劳动改造立法基础”和“预押条例”等三项法律,进一步强化它在国内的法西斯统治,更加残酷地镇压苏联人民。
苏修叛徒集团近年来大大加强了法西斯专政机关内务机构和民警局的活动,并且在全国各大城市增设了摩托化的民警部队。警察、特务到处横行,对不满或反抗他们法西斯统治的人任意加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横加逮捕和审讯。现在,苏修叛徒集团又匆匆忙忙通过这三项新法律,目的就在于给他们的法西斯行径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以便更加放手地对苏联人民进行法西斯镇压。苏修最高苏维埃民族院法案委员会头目尼沙诺夫在这次最高苏维埃会议上也供认,这几个法律的通过,使苏修的镇压活动进入了一个
“新的重要阶段”。
苏修叛徒集团通过的所谓“刑法基础补充和修改法”的矛头是针对反抗他们法西斯统治的人们。他们把人民反抗他们的统治的正义行动,污蔑为所谓“聚众骚乱”、“破坏劳改机构工作”、“盗窃枪炮、弹药或炸药”等,并把这些行动诬为“最危险的犯罪”,硬给扣上“国事罪”的罪名。对这些“罪”不仅要加重“判刑”、罚苦役和流放,而且还不得“假释”和
“减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苏联革命人民起来斗争,反对苏修叛徒集团的罪恶统治,使苏修叛徒集团十分恐慌。他们把群众的革命斗争污蔑为“聚众骚乱”,一九六二年开始就把所谓“聚众骚乱”列为重要的“国事罪”。一九六七年苏修又增补了“苏俄刑法典”,宣称要对所谓“盗窃武器”者严加“惩办”。
由于苏修叛徒集团疯狂推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政策,目前苏联社会秩序十分混乱,流氓阿飞以及各种牛鬼蛇神纷纷出笼,到处为非作歹。苏修近年来不断叫嚷的所谓与“流氓”作“斗争”不是针对上述这些牛鬼蛇神,而是针对所谓“政治流氓”,即对他们法西斯统治表示不满和反抗的人。苏修报刊曾公开叫嚷,那些“爱说风凉话的人和恶毒的吹毛求疵的批评家”,他们
“挖苦我们的某些不足”,“有事无事总要发牢骚”,“对我们现实的辱骂”,这些行动“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应视为政治性流氓行为”。苏修最高苏维埃甚至颁布“法令”要对“反抗政权代表及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的代表有联系的流氓行为”严加“惩办”。
苏修企图通过炮制和推行“刑法基础补充和修改法”,来进一步加重对所谓“国事犯”的“处罚”,把所谓“特别危险的累犯”的范围大大扩大了,并规定“特别危险的累犯”不能“假释”或“减刑”,也就是说,变本加厉地镇压敢于反抗苏修法西斯统治的苏联革命人民。
为了维护其罪恶统治,苏修还规定要“严加处罚”
“侵犯”苏修镇压机关的“安全”的人,即加紧镇压那些反抗苏修特务、警察的迫害的人民,并且进一步扩大这些镇压机关镇压人民的特权。根据苏修最新通过的“预押条例”,苏修法西斯专政机关可以随时对不满他们法西斯统治的人加上“有可能被判刑的嫌疑者”的罪名而“采取强制措施”,把他们投入监狱或集中营。
苏修还企图通过炮制和推行“劳动改造立法基础”的反动法律,把今日遍及苏联各地的劳动集中营合法化。众所周知,苏修叛徒集团在篡夺了党和国家的大权之后,为了网罗自己的党羽,曾把大批各式各样的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分子从监狱和“劳改营”中放了出来,并给他们“恢复名誉”;同时把大批忠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干部和党员投入了各种各样的集中营和“精神病院”,进行残酷的法西斯迫害。据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材料透露,目前在苏联四十多个地区就有一百多个监禁地。关押的人数之多,超过了老沙皇时期。
苏修叛徒集团在炮制这些“法令”时还公开叫嚷,
“在苏维埃国家存在的最初年代”,也就是说在列宁、斯大林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年代通过的有关法令
“逐渐过时了”,已“不足以充分反映生活的要求”,即不再适应他们今天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的需要。因此,他们强调要靠警察、特务、刺刀来维持统治,要苏修检察院、民警局、法院和集中营“密切配合”,在镇压苏联革命人民时发挥“重要作用”。
苏修叛徒集团如此穷凶极恶地加强法西斯法制,镇压苏联革命人民,这并不说明苏修的强大,相反,恰恰说明它的十分虚弱。苏修的这种行径还从反面说明了苏联人民正日益在觉醒和不断起来反抗、斗争,而勃列日涅夫之流则惊慌万状和进行垂死挣扎。然而,依靠法西斯“法令”和集中营来维持的统治是不会长久的。苏修叛徒集团对于苏联革命人民所作的种种迫害,必将促使人民的革命火焰越燃越烈,直至把苏修叛徒集团的法西斯统治烧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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