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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局指示太岳区党委 在土地改革不彻底地区 实行一次填平补齐运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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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05
第1版()
专栏:

  中央局指示太岳区党委
在土地改革不彻底地区
实行一次填平补齐运动
【本报特讯】晋冀鲁豫中央局,日前致电太岳区党委,指示该区如何彻底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意见。指示首先指出:根据太岳耕者有其田实行的情况,在大发展阶段,土地改革,已基本实现。但仍留有尾巴。不少地方清算还不彻底,很多土地,仍保留在地主手中;有些农民,还未得到或者得到土地很少;有的则因贫富村土地悬殊,贫村农民还未得到土地;有的则因干部民兵分得土地过多,脱离群众;有的因机关部队占据大部耕地,群众要求重新分配等等。根据此种情况,中央局为使少地或无地的农民都得到土地,使全体农民有田可耕,故特决定实行一次填平补齐运动。指示继称:我党土地改革的方针,是批准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耕地归农的基本要求。做法是采取清算反奸反恶霸减租退租等方法,使农民站在有理有利的合法地位,公平合理去取得土地,彻底消灭封建剥削,使农民从地主手中把土地房屋等清算出来。从地主手中将土地等清出后,即可大体根据有无纠葛,再适当配合填平补齐办法,就能使所有少地或无地农民获得耕地,达到完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的。最后指示指出:填平补齐运动,可以做到消灭封建地主和使贫农上升,中间扩大。这种填平补齐办法,只宜在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地区实行,而不应普遍的机械的采用。为了加强干部与群众的团结,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多分得土地的干部和民兵,可以经过解释说服让出一部分来,分给贫苦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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