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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市怎样处理乞丐与小偷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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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7-22
第2版()
专栏:

  平市怎样处理乞丐与小偷的?
超祺
平市处理乞丐及小偷的工作,基本上已于六月末完成。这一工作开始于五月二日,先后共收容了乞丐、小偷、抓手及一部分流散军人共一三五八人。经过审查与初步教育后,已分别进行处理。其中送入育幼所的童乞六九人,内有二十五人分别编入育幼所初级小学上课,其余四四人亦已筹办识字班。遣送回籍的一三六人。入安老所的五一六人,其中稍有劳动力的,已组成伙夫队、清洁卫生队及警戒队,辅助年老残废的乞丐,处理日常生活零碎的事情。入妇女教养所的十二人。编成劳动大队,南下修黄河堤的一二四人,赴察哈尔修坝及开荒的一三八人。其他不合收容条件经审查后释放者三六三人,现除个别隐蔽的乞丐,尚须继续收容、教育外,平市的乞丐问题大体已获解决。以前那种强乞恶讨、打碎门窗的事情已没有了。商人们感到了轻松,没有乞丐和他们打麻烦了。当劳动大队出发经过安定门时,当地居民说:“共产党真有办法,使流氓、小偷也能变成好人。”
北平的乞丐所以这样多,完全是封建官僚统治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此次市府对于乞丐问题的处理,就是把它当为一个社会问题来解决的。根据调查:平市乞丐可分为四种:一种为职业乞丐,比较有组织,在乞丐中最狡猾。有浓厚的流氓习气。成为乞丐中的骨干,亦即处理乞丐中的重点。一种为农村破产农民,或逃亡地主。一种为城市贫民、破落户,失业者及老幼孤寡贫苦无倚者,为数最多。一种为散兵游勇及流散军人的家属等,为数较少。根据上述情况,决定处理的办法为收容、遣送回籍与教育改造组织劳动等。在收容乞丐中,幼小者送育幼所,给以较长期的教育,经改造后,再遣送回家或学习一技之长,使其自谋生活。老弱残废的送安老所,使在可能范围内参加生产,成为常设的社会福利机关。凡年轻力壮的,不论职业乞丐,或散兵游勇,均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认识寄生生活的可耻,树立劳动观点。启发其初步觉悟后,即集体编入劳动大队,使其从事生产自食其力,在劳动中达到彻底改造的目的。据市府当局说:这次处理乞丐问题获得主要的经验如下:(一)处理前的调查了解工作是很重要的,根据调查材料加以分析,然后决定处理的方针与办法。市府的方针是一面收容,一面教育和改造,使其劳动生产,从恢复发展生产中达到逐渐肃清的目的。事实证明这是非常正确的。(二)为了迅速处理这一问题,当做一个突击任务来作。以民政局为主,会同公安、卫生两局、纠察总队,组织了处理乞丐委员会。一方面扩大收容机构,一方面各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市、区)统一步调,集中收容,分别处理。这样能使领导集中,干部集中,解决问题及时。由各部门统一力量,来负担比较繁重的收容与处理任务,是比较迅速而成功的。(三)管理的干部,要善于和乞丐打成一片,对他们进行教育。另外在先收容的乞丐中找出一部分改造较好的积极分子,编入新队中去当班长,帮助进行宣传教育。干部经常和他们在一起,给他们上课及个别谈话。使其感到温暖可亲。改变了日伪时代所给予他们的对“收容”的恶劣印象与恐惧心理。总之,以积极说服、打通思想,使其自觉遵守为主,而以看管为副。这样便减少了他们的不满与敌对思想。发扬好的,批评坏的,提高其自尊心,收效很大。(四)在教育上,本着改造教育,使其参加劳动生产的方针。根据其切身的经历,找出穷困的原因,启发其觉悟,指出其正当的前途与出路。采取的步骤是:第一、首先说明收容的目的,解除其思想顾虑,稳定情绪。第二、对贫苦农民,启发其诉苦。对逃亡地主,启发其认识过去剥削生活的可耻。第三、是帮助其认识痛苦的来源,谁是其敌人。第四、指出寄生生活是可耻的,以及树立劳动观点。等到大家都有了这种认识后,提出生产任务,欣然接受。今后对乞丐问题采取继续收容方针,对已被收容的乞丐加深教育改造其寄生思想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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