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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也门总统委员会主席发布新法令 把一切外国银行和公司收归国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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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9-12-05
第6版()
专栏:

南也门总统委员会主席发布新法令
把一切外国银行和公司收归国有
新华社亚丁电 根据南也门总统委员会主席萨勒姆·鲁巴伊·阿里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间发布的一项新法令,在南也门的一切外国银行、商业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和石油批发公司都已经收归国有。
这是南也门独立后为建立独立的民族经济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鲁巴伊主席在亚丁电台和亚丁电视台宣布这项新法令时指出,这项新法令将鼓励南也门人民发展民族经济。
南也门政府根据这项新法令收归国有的外国垄断公司中包括:英商卢克·托马斯有限公司和斯特尔科公司,法商贝斯公司集团,美商埃索和壳牌石油批发公司以及英国银行中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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