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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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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01-21
第6版()
专栏:

中阿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
新华社地拉那二十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一九七○年交换货物和付款议定书,以及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一九七○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的议定书,十九日在地拉那签字。在议定书上签字的,中国方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林海云;阿尔巴尼亚方面是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财政部长阿·维尔利。
出席签字仪式的,阿尔巴尼亚方面有:部长会议主席穆·谢胡,部长会议副主席哈·托斯卡、斯·科列加;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阿·凯莱齐,外交部长奈·纳赛,以及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的成员;中国方面有:中国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临时代办林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的成员,以及中国大使馆的其他人员。
双方的会谈是在极其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两国政府贸易代表团签定的文件生动地体现了两国人民的团结、友好和相互合作的进一步加强。这些文件是以马列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基础的,它们将对进一步发展兄弟的两国的经济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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