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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公司旧城甘油厂 拖延处理失火事件 经理厂长同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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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7-27
第1版()
专栏:

  沙漠公司旧城甘油厂
 拖延处理失火事件
 经理厂长同受处分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公营企业部所属沙漠公司旧城甘油厂汽油部分馏锅炉于本年二月三日晚失火,失火主要原因虽由于设计不良,但管理不善亦为重要原因。该厂厂长史希贤,经公司一再检查督促,终不执行建立防险员与定期的工具检查制度及甘油部锅炉装双汽管的决议,阳奉阴违。分馏锅炉开工试验,事前既不准备,又不报告公司,当时自己也不去检查,且又将工程师王纶召来开会。该公司经理李复生虽曾多次督促史厂长执行决议,但未坚持原则,彼此有意见,不团结,此种情况亦未及时向上级反映。该锅炉设计系工程师王纶与李经理共同进行,并经李批准,所以在设计与管理上,史、李二人均应负主要责任。在失火后,未能深刻检讨,及时处理,一直拖延至今,足见该经理、厂长尚没有认识到其所犯错误之严重性与自己应负之责任。似此麻木不仁的官僚主义作风,及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华北人民政府决定从严处理,厂长史希贤记大过一次;经理李复生因到厂不久,尚未接受生产领导工作,从宽予以批评处分,以资教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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