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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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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05
第4版()
专栏:国际知识

  联合国机构
(一)本届大会主席斯巴克(比)。
(二)本届大会指导委员会由十四人组成,斯巴克任主席,苏、美、英、中、法、南非及委内瑞拉代表任副主席、大会各委员会主席任委员。
(三)本届大会各委员会(均由五十一国代表参加):政治安全委员会主席曼努意斯基(乌克兰),经济财政委员会主席康特斯基(波),社会慈善及文化委员会主席福莱塞(新西兰),托管委员会主席马西钦(乌拉圭),行政及预算委员会主席考科(叙利亚),法律委员会主席金门滋(巴拿马)。
(四)联合国秘书长莱氏(挪)。
(五)安全理事会理事国共十一——苏、美、英、中、法为常任理事国,波兰、澳洲、巴西(以上任期二年),墨西哥、埃及、荷兰(以上任期一年)为非常任理事国。
(六)军事参谋团由安理会五常任理事国之参谋总长或其代表组成之。
(七)原子能委员会由安理会十一理事国代表及加拿大代表组成之。
(八)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国共十八——任期三年者六国(中、法、比、加、智利、秘鲁),任期二年者六国(苏、英、印、捷、挪、古巴),任期一年者六国(美、南、乌克兰、希、黎巴嫩、哥伦比亚)。
(九)托管理事会尚未组成。
(十)国际法院由代表十五国之十五位法官组成,任期三、六、九年者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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