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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用荆条代木建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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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02-16
第5版()
专栏:

辽宁用荆条代木建房
辽宁省各级革委会遵照毛主席关于“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伟大教导,大力推广不用木材或少用木材建筑房屋的经验,建成了一批既坚固适用,又节约木材的民用和工业用房。
辽宁省旅大、丹东等地区,革命群众利用当地资源丰富的荆条、大柴(群众用来当烧柴的杂木)等代替木材,建筑了一批“条把拱房”、“条编拱房”、“大柴拱房”,其中有平房、楼房;有民用住宅、办公用房、学校、商店、医院,还有仓库、工厂车间、变电所等。
去年,全省农村人民公社共建了八万五千多间“条拱”住宅,节约了四万三千多立方米木材。这种房屋很坚固。新金县大潭公社防修大队修建的“条编拱房”,房顶上站五十个人,房屋纹丝不动。其他地区建的“条把拱房”、“大柴拱房”等,每平方米能承受四五百公斤压力,屋面荷载安全系数甚至超过同类木结构的房屋,而每间造价比用木结构省六七十元。
在城镇,全省已建成三十三万平方米这类用荆条和木柴代替全部或部分木材建造的房屋,其中有二层楼的办公室、大跨度的厂房、仓库以及各种公共设施。这类建筑除门窗外,很少用木材。丹东机械厂修建的“条拱”仓库,跨度十二米、长度四十一米,高度七点七米。经过将近一年的使用证明,这种“条拱”仓库既经济又坚固,它承受着三吨重的电动吊车,一直安全运转。丹东市棉织印染厂修建的“条拱”配电室,经有关部门鉴定,质量良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二级防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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