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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万亩庙地与部队开荒地分给贫苦军属与贫民 兴县政务会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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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1-06
第2版()
专栏:

  十三万亩庙地与部队开荒地
分给贫苦军属与贫民
兴县政务会决议
【新华社晋绥二日电】兴县政务会决定将各寺庙之五万亩教产地,与八万亩部队开荒地,无代价分配给无地缺地之军属和贫苦农民耕种,并决定将归还农民之土地立约换契,确定耕者永久地权。该县教产地均为过去各寺庙依靠迷信向人民夺取的,仅二区崇教寺即把持千余亩山地、二百六十亩水坡地。三区之龙兴寺且以五百石租谷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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