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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产组织庙会 冀中行署发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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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4-08
第2版()
专栏:

  围绕生产组织庙会
 冀中行署发指示
【本报讯】冀中行署为发挥庙会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和必须防止庙会中之铺张浪费现象,特指示各县、市应有重点的恢复庙会,但必须注意:一、避免为庙会而庙会,应以促使城乡物资交流、发展生产为目的,事先应作宣传,使工商户赶制农具供农民购买。组织庙会须经县府批准。二、庙会之组织,可由当地工商联合会或集市委员会主持,吸收正当商人及正派人士组成庙会管理委员会。行政加以指导,但避免官办。三、庙会的开支,农民不负担,对商人的负担也应有所区别,贫苦小商贩也可不出。四、建立防火、防空组织;对远来赶会的工商户,可予以适当照顾;如住宿、设摊等。五、加强管理与教育市场牙纪,坚决制止其倒把、使黑钱等非法行为。六、注意开展各种宣传工作。七、庙会可以骡马大市或农用百货大市名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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