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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灯泡厂广大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冲破“国际标准” 造出耐用电灯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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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06-20
第2版()
专栏:

广州灯泡厂广大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冲破“国际标准” 造出耐用电灯泡
据新华社广州十八日电 广州灯泡厂广大工人群众、革命干部和革命技术人员,紧密结合斗、批、改,彻底批判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洋奴哲学”,打破了所谓国际“标准系列”的洋框框,制成了一种耐用电灯泡。这种灯泡的使用寿命长达五千小时,比普通灯泡长四倍,成本和普通灯泡一样。目前,这种灯泡已经成批生产。
长期以来,我国使用的灯泡都是根据三十年代的外国技术资料,根据所谓国际“标准系列”的规定制造的。按照这种规定制造出来的灯泡,顶多只能用一千个小时。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这个厂的广大工人群众遵照毛主席关于“打破洋框框,走自己工业发展道路”的教导,彻底批判了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洋奴哲学”、“爬行主义”和“专家治厂”等反革命修正主义黑货,决心打破束缚我国灯泡工业发展的洋框框,用多快好省的办法发展灯泡生产。在蓬勃兴起的技术革新活动中,这个厂的产品检验班和绕丝班的几个工人,根据自己长期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试制耐用灯泡,延长灯泡使用寿命的建议。这个建议立即得到全厂工人群众和厂革命委员会的支持。但是,有些人却认为,普通照明灯泡使用寿命定为一千小时的指标,是“国际上统一的”,要生产使用几千小时的耐用灯泡,“不符合国际标准系列”的规定。
能不能打破这个所谓“国际标准”,试制和生产耐用灯泡?厂革委会就这个问题发动全厂工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讨论中,工人们遵照毛主席的教导,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分析、批判了这个所谓“国际标准”的实质。他们说,这个“国际标准系列”,是由外国灯泡工业的垄断组织协商制订的。把灯泡寿命的标准统一规定为一千小时,完全是从保障垄断资产阶级利益出发制定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作为社会主义的工业企业,必须遵照毛主席关于“一切产品,不但求数量多,而且求质量好,耐穿耐用”的伟大教导,来制定我国工业产品的新标准。我们生产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这就是我们的唯一的标准。
通过大批判和大辩论,广大工人群众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满怀为伟大领袖毛主席争光,为社会主义祖国争光的豪情壮志,组成了由工人、革命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三结合”小组,迅速展开了耐用灯泡的试制工作,并且很快试制成功了第一批耐用灯泡。经过测验,新制成的耐用灯泡耗电定额和普通灯泡一样,使用寿命长达五千小时以上,比普通灯泡长四倍。但是,这种灯泡的光亮度却不如普通灯泡,特别是四十瓦功率以上的灯泡,亮度减弱比较明显。为了攻下光亮度这个难关,厂革委会发动全厂工人想办法,出主意,攻难关。领导干部也一个个把铺盖搬到车间,和工人们一起奋战。经过不断摸索,反复试验,改进了绕丝工艺和真空操作等技术问题,终于解决了灯泡使用寿命与发光效率的矛盾,生产出了既不增加耗电,使用寿命又长、又明亮的多种不同功率的耐用灯泡。生产这种耐用灯泡的原料材料消耗和产品成本,基本上和普通灯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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