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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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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06-22
第5版()
专栏:国际资料

日美“安全条约”
日美“安全条约”是日本反动派和美帝缔结的一个侵略性军事同盟条约,是美帝扶持日本军国主义东山再起,在亚洲推行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的工具。
一九五一年九月,美国违反同盟国在对日作战期间和战后所签订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协议,把中国和其他在对日作战中有重大贡献的国家排斥在外,纠集了四十八个国家,在旧金山签订了非法的对日“和约”;同时,美国又单方面与日本签订了所谓日美“安全条约”,按照这个条约,美国有权继续在日本驻扎军队和保持军事基地,驻日美军有权“援助”日本政府镇压日本人民的革命斗争,使日本处于半被占领的状态。
美日反动派为了进一步加强两国间的侵略军事同盟,于一九六○年六月将一九五一年签订的日美“安全条约”加以修改,重新签订了“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新条约规定,美国继续有权在日本驻军和使用军事基地,日本加速重新武装,并负有与驻日美军
“共同作战”的义务,进一步加强美日之间的军事勾结,与中国和亚洲人民为敌。这样,美帝就将日本更紧地绑在它的战车上,使日本反动派充当美帝推行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的帮凶和工具。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日本首相佐藤第三次访美,在华盛顿会谈中,尼克松要日本反动派为美国在亚洲的军事冒险承担更大的“军事义务”,佐藤则奴颜婢膝地表示日本军国主义要积极地“协助美国推行远东战略”,为美帝侵略战争卖力效劳。尼克松、佐藤会谈公报宣称,要把臭名昭著的日美“安全条约”在一九七○年六月期满以后无限期延长下去,并且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这个侵略性的军事同盟。
自从日美“安全条约”签订以来,日本人民为了反对日美军事同盟,争取独立、民主、和平、中立进行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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