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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是怎样造成的——向电业公司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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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06
第8版()
专栏:批评与建议

损失是怎样造成的
——向电业公司建议
上月九日,燕京造纸厂的电机室,因下雨屋漏,电力表的变流器烧毁。经燕京造纸厂以电话通知电业公司,并以汽车往接修理人员,但电业公司当时并未派人来检查与修理。燕京纸厂停电三小时,自己将线修复,恢复工作。电业公司三日后方始派人检查,检查的结果,仅变流器烧断一部。燕京纸厂因为要求时间上的经济,愿自将烧毁了的变流器修好,仍按规定交费,由电业公司派员检查按装,但电业公司不允许,据他们说,他们的制度规定:烧断了变流器,用户须赔款一万元并工资七百三十元,并须与电表同时撤换。到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才来人换电表,中间相距十八天,换电表须得停电,可是正在工作时间,纸厂只好全部停止工作,至下午一时五十分装换完备,试验时,又将新换的两个变压器烧毁,该公司无法,遂将原电表按上,仍用原来的变压器,仅换了一个变流器,即已完全能用。这时候已是三点四十五分了。
按照以上经过,我们对电业公司提出三个意见:
一、希望以后电业公司接到了事故的通知后,应该立时派人检查与修理,以免影响生产。这次电业公司竟在三日后始来检查,结果共迟延了十八天时间,是不好的。
二、在电业公司的制度上,不合理的应该纠正,制度要合乎用户的实际需要;并且要酌量实际情形,予以相当的便利。
三、在换装电表的制度、时间和技术上也应该检讨改进。换了一个电表,(也是由于出了新岔子),费去三点四十五分钟的时间,我们全部停工,少出六十多令纸。这个损失本来可以避免。因为当时如能按照我们的请求,只换一个变流器,只需半小时就够了。可是电业公司的来人,不接受我们的请求,非另换全部电表不可。结果却仍然只换了一个变流器。(燕京造纸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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