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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野战军南下三个月克城七十六座歼敌九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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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07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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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野战军南下三个月克城七十六座歼敌九万
【新华社汉口六日电】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司令部,顷发表作战公报,公布第四野战军自南下以来在兄弟部队的配合下,三个月中(自五月初至七月底)解放地区及歼敌和缴获统计如下:
一、解放城市七十六座,内特别市一座(汉口);省会两座(武昌、南昌);县城七十三座,即河南省的:安阳、新乡、信阳等三城,湖北省:广水、孝感、应山、安陆、云梦、黄陂、蕲春、黄冈、鄂城、浠水、黄梅、广济、大冶、汉阳、阳新、咸宁、蒲圻、汉川、通山、崇阳、嘉鱼、通城、监利、远安、当阳、宜昌、沙市、江陵、长阳、宜都、枝江、松滋、公安等三十三城,江西省:瑞昌、安义、永修、修水、靖安、武宁、九江、德安、星子、乐化、上高、奉新、高安、峡江、新喻、清江、铜鼓、万载、分宜、吉安、安福、宜春、永丰、吉水、宜丰、萍乡、永新、泰和等二十八城,湖南省:石门、沣县、临沣、桃源、常德、浏阳、平江、岳阳、醴陵等九城。
二、歼灭残匪共计八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名。
甲、歼敌番号:正规军:四十三师(军)全部三个旅(师)及一二六军、四十六军、第二军、一二四军、十五军、七十九军、四十八军、二十三军等各一部,国民党匪军放下武器接受改编者有四十军军部及其一零六师全部,前国民党军起义者有一二八军全部(缺一个师)及三零九师九一四团全部九一三团两个营。地方军:武汉保警总队及警察全部,保安三旅之第七、第十一两个团全部,鄂城绥靖团一、三两营全部,通城保安团大部,鄂城保安七团全部,瑞昌县支队全部,蕲春七区保安团全部,湖北保安第十旅全部,保一旅大部,保二、保三、保四、保七旅各一部,暂四师一部,自卫军两个团,及收缴零散地方武装一部。
乙、毙伤匪正规军官兵计五千七百零七名,地方军官兵一零七名,共五千八百一十四名;俘匪正规军官兵二万五千三百三十二名,地方军官兵一万七千一百八十七名,共四万二千五百一十九名,匪正规军官兵投降及接受改编者一万七千四百零六名,地方军官兵投降者三千六百七十三名,共二万一千零七十九名。敌正规军官兵起义者二万零四百名,总共消灭匪军八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名。
丙、毙俘匪将级军官共十七名,计毙匪冀豫边区清剿副总指挥兼四十三师(军)师长郭清一名,俘匪冀豫边区清剿总指挥兼第三专署专员赵质宸,四十三师副师长王三祝,冀豫边区第二清剿副指挥兼旅(师)长刘乐仙、副旅长王景昌,四十三师参谋长吴尽仁,江西省中将游击司令兼九江专员徐树南,湘赣纵队少将司令吴抚寿,保安第六旅旅长熊秉谦、副旅长刘清华,绥靖纵队少将司令兼蕲春县长叶景夫,保十旅少将旅长刘立辉,第二绥靖区少将副司令郑行之,暂一师少将师长吴都骏,八十七师少将副师长余德和,保一旅少将副旅长郑卓,匪湘鄂赣边区反共救国军少将军长盛逢尧等十六名。
三、缴获:各种炮二百十三门,计榴弹炮十二门,野炮五门,山炮五门,平射炮一门,机关炮一门,战防炮四门,曲射炮三门,火箭炮二门,迫击炮五十七门,六零炮一二三门(起义部队带来之各种炮二百门未计在内);火焰喷射器十一具,掷弹筒三百四十二个,枪榴筒七十四个,重机枪二百二十八挺,轻机枪一千八百二十六挺,冲锋枪六百七十五枝,战防枪七枝,卡宾枪八枝,自动步枪六十七枝,步马枪二万九千五百五十三枝,短枪一千三百六十二枚,讯号枪二十一枝(起义部队带来的各种枪六千五百枝未计算在内),剌刀三百十三把,电话总机三十二架,单机二百四十七架,被覆线五十里,汽车八十辆,骡马一千四百五十六匹,各种子弹一百九十七万三千二百五十余发,各种炮弹一万一千八百八十发,各种榴弹五百发,炸药三百余斤,手榴弹二万零八百七十余个,另各种弹药七百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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