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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革命养猪——湖南省宁乡县发展养猪事业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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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07-28
第4版()
专栏:

  为革命养猪
  ——湖南省宁乡县发展养猪事业的调查
湖南省宁乡县广大贫下中农、社员群众和革命干部,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发展养猪事业的教导,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革命养猪,使全县养猪事业得到很大发展。
一九六六年以来,这个县的生猪数量逐年上升,一九六八年以后,更是大幅度增长。去年,这个县虽然遭到少有的大水灾,但是生猪生产不仅没有下降,而且创造了历史最高生产水平。全县生猪总数达到七十万零四千多头,其中集体养猪二十八万八千多头,社员家庭养猪四十一万五千多头,平均每户养猪三头半,超过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除了存栏和一部分自宰自食的以外,卖给国家肥猪二十一万三千多头,另外还支援了十三个省市良种仔猪九万多头。今年,全县计划养猪一百万头,在六月底,在秋收后养猪旺季来到以前,就已经完成百分之五十七。
养猪事业的迅速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大量肥料。目前,这个县每亩稻田所施的精肥,比解放初期增加四倍多,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前的一九六五年增加了一倍以上,加上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改进耕作方法、推广良种、防治病虫害等增产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增产。去年,全县有将近一半耕地遭到大水灾,但是粮食产量仍然获得大丰收。全县除完成了国家分配的粮食征购任务以外,还多卖给国家二千七百多万斤余粮。
以阶级斗争为纲,用革命大批判开路
宁乡县大力发展养猪事业的过程,充满了两个阶级和两条路线的斗争。一九五六年,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宁乡县广大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遵照毛主席有关发展养猪事业的指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同时鼓励社员家庭养猪,由于贯彻执行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养猪事业有很大发展。可是正当全县养猪事业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发展的时候,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一九六一年五月窜回宁乡,下令大砍集体猪场,反对社、队集体养猪。农村中一小撮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也乘机散布什么“集体养猪吃亏”等反革命谬论。在这股阴风干扰下,宁乡县的养猪事业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发展缓慢。
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宁乡县广大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的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觉悟显著提高,他们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狠批了刘少奇在养猪事业方面所推行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遵照毛主席关于“不破不立。破,就是批判,就是革命。破,就要讲道理,讲道理就是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的教导,一九六八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又领导广大革命群众,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五次专题大批判,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为纲,分析和批判了来自右的和“左”的方面的干扰和破坏,使全县养猪事业沿着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前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在大批判中,许多社、队的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列举本社、本队的具体事例,狠批了刘少奇破坏养猪事业的反革命罪行。城郊公社城郊大队的贫下中农,用他们十三年来发展集体养猪,巩固集体经济的生动事实,批判刘少奇破坏生猪生产的罪行。这个大队自一九五七年办起高级社后,就开始发展集体养猪。在一九六一年到现在的九年半时间内,全队集体养猪总头数达到四千二百八十多头,总收入九万五千多元,为粮、菜生产提供优质肥料十七万五千多担,使全大队粮食平均亩产量由一九五七年的四百多斤,逐步增加到一九六九年的九百八十多斤,超过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经过革命大批判,宁乡县革委会领导成员就下面三个问题进一步统一了认识:
第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养猪事业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贯串着两个阶级和两条路线的斗争,要高速度发展养猪事业,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防止来自右的和“左”的方面的干扰,坚决地沿着毛主席指引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前进。为此,县革委会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毛主席对养猪事业的各项指示,并且把这些指示印发到各个社、队和社员家中;同时,在县、区、社、队层层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毛主席的这些指示,使毛主席的指示深入人心。
第二,过去有的干部认为养猪只是一项副业生产,目的仅仅是为了增加集体和社员的经济收入。因而对养猪生产抓得时松时紧。经过革命大批判,从许多社队提供的大量事例中,他们明确认识到养猪和粮食生产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认识到发展养猪生产是关系到实现农业稳产高产、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支援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大事。从而,他们向群众反复宣传了多养一头猪就是为革命多贡献一分力量的道理,使广大贫下中农和社员群众坚定地树立了为革命多养猪、养好猪的思想。
第三,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家庭养猪,两条腿走路是当前发展养猪事业唯一正确的方针。他们总结了一九五九年和一九六一年全县养猪事业的经验教训。一九五九年,县里狠抓了发展集体养猪场,集体养猪数量有了发展,但是,由于忽视了社员家庭养猪,全县养猪发展缓慢。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三年,由于受到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大砍集体养猪场,大大影响了集体养猪,连续三年中,全县养猪数量减少到每年平均只有二十万头左右。通过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发展养猪事业的指示的重要意义。
统一了认识以后,宁乡县革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养猪事业的具体领导。县、社、队各级革委会都指定一名副主任专管养猪工作,并且挑选了有经验和有革命干劲的干部,组成畜牧业领导班子,对县、社、队养猪生产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县革委会的一些领导成员还带头办养猪场或到社、队蹲点,不断总结、推广养猪先进典型的经验。
采取具体措施,保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正确贯彻执行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宁乡县还采取了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在发展集体养猪方面,第一,本着自力更生的原则,帮助生产队建立集体养猪场。这种养猪场,以小型为主,自繁自养,逐步发展。第二,公社、大队也办小型猪场,以培育和繁殖良种猪为主,帮助生产队和社员改良生猪品种。第三,选拔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又有养猪经验的干部和社员,担任养猪场的管理员和饲养员。第四,帮助生产队解决饲料问题,从组织饲料生产、加工、储藏,到全面推广醣化饲料先进经验等。第五,加强对牲畜防疫卫生工作的领导,推广生猪合作医疗制度,减少生猪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在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工作中,特别强调由集体养母猪和种公猪,生产队养猪场一般养八至十头母猪,公社和大队的养猪场,除培育和繁殖良种猪外,也养一定数量的母猪,帮助生产队解决仔猪供应不足的问题。
在鼓励社员家庭养猪方面,除了大力宣传为革命养猪的思想以外,生产队还采取解决饲料、赊销仔猪、贷给资金等办法,帮助有困难的贫下中农发展养猪。
宁乡县革委会在发展养猪事业中,还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规定的有关购销、价格、奖售等政策,教育干部划清国家规定的合理奖售与修正主义“物质刺激”的界限;要求各生产队在社员家庭养猪交肥问题上,坚持按质论价,付给合理报酬,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新华社通讯员 新华社记者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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