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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严惩奸商 李汉华囤积又偷税 已科罚金八十万元 晋昌永安两号听候处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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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09
第5版()
专栏:

政府严惩奸商
李汉华囤积又偷税
已科罚金八十万元
晋昌永安两号听候处办
【本报讯】本市住民李汉华,囤积面粉五百五十袋,偷税卖出一百七十八袋,经税务局查出,政府对已卖面粉除照章饬令补税外,并科罚金八十余万元;尚未售去之囤积面粉三百七十二袋及与本案有关之晋昌、永安两粮米店,政府正在继续审查处理中。上月底至本月初,本市市场以面粉带头物价波动,广大市民曾要求政府惩办投机奸商。经税务局初步调查结果,已发现一批不法商人,其中之一就是在晋昌商行(米面粮商)发现的李汉华囤积面粉五百五十袋一案。李汉华并非正式商人,住永定门内三益里十号,于七月二日托天桥永安米庄购存通诚面粉公司面粉一百袋;四日又续购二百袋;七月十、十四日两次又于福兴制粉厂购存二百五十袋;已查明者前后共五百五十袋。存至七月三十日,由晋昌商行经手零售出七十八袋,另外以每袋一万元售与晋昌商行一百袋,同日晋昌以一万零五百元倒于志成米粮店,志成赴福兴制粉厂提货归来时,因无发货票被税务局查获。查出后,已售妥之一百七十八袋,应纳行商营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共计五万四千二百零八元,然因其系经营危害人民生活之非法生意,故决定除照章补税外,行商营业所得税加罚十倍,印花税加罚六十倍,合计罚金八十三万二千四百八十元,连税款共计纳八十八万六千六百八十八元。
此外李汉华尚存之囤积面粉三百七十二袋,尚在听候处理中。粮商晋昌商行买空倒把,包庇行商偷税;永安米店掩护私商囤积居奇,政府亦将予以应得之处办。(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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