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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同学控诉特务案 法院审理终结 两特务均判活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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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8-10
第5版()
专栏:

朝阳同学控诉特务案
法院审理终结
两特务均判活期徒刑
【本报讯】北平市人民法院于六月五日曾在朝阳学院控诉大会上,受理全院同学对特务分子王玉昆、沙凤鸿等之控诉,并将特务分子捕押,经过两个多月之审理,法院根据人民政府之宽大政策,分别判处特务分子王玉昆、沙凤鸿以有伸缩性之活期徒刑。
王玉昆,河北唐县人,地主成份,曾在平市中华中学、志成中学上学,因平素好打架认识了中统特务分子窦世明,由窦介绍参加了中统,充当特务,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曾奉窦的命令,偕同其他特务多人,闯进师大会场将开会学生一阵乱打。一九四八年四月正值北大、清华等校同学作反迫害、反饥饿的游行,特务分子曾作有计划的破坏,制造所谓“反游行示威”,王玉昆积极参加了,对游行者不问男女均加毒打,打后用汽车载走。后在街头与旧日友人沙凤鸿相遇,经沙的介绍认识了朝阳学院特务王镇等多人,王玉昆遂入朝院学校旁听,时常用大木棍打人。十二月二日朝阳一位同学被伪特刑庭释放出狱,一伙特务知道后,随即纠集多人手持手枪、木棍、铁棒等无理搜查宿舍,毒打同学,并在南平房私设特刑庭,拘禁刑讯同学,并伪造证据,把一部分进步同学送往伪警察局特刑庭,把同学们的粮食、物品强占。这种迫害行为连续两周之久,被特务分子王玉昆打伤的同学达二百余人,有的被打得遍体鳞伤,头破臂断,吐血昏迷。被打后送往伪刑庭者有王铁英、袁光亚等六人,送往伪炮局“青训队”者有周星海、花尚之等七人。此外,王玉昆、沙凤鸿在校外亦仗势欺压商民,去年十二月间强行拉走大庆米庄面粉十袋,把司帐王明杰带到南平房用棍棒乱打,次日并将该米庄打毁,抢走财物,打伤店员黄受刚。仗势“罚”过店铺牛肉十五斤,还在汇文中学打伤学生张文礼。王、沙二人又同谋偷了朝阳同学面粉六袋,因雇三轮而暴打三轮车工人等。以上罪恶事实,均经一一供认,人民法院念其青年,冀其能悔改自新,判处王玉昆活期徒刑三年至八年,沙凤鸿二年至五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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