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一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以及有关议定书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0-11-01
第1版()
专栏:

  中越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一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以及有关议定书在京签字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一年相互供应货物和付款的协定,今天在北京签字。
同时签字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一年中国向越南提供物资的议定书、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成套项目援助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派往越南技术人员待遇和工作条件的议定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中国向越南提供成套项目的设备材料交付条件的议定书。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出席了签字仪式。
外贸部副部长、对外经委副主任李强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外贸部副部长李班,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和议定书上签字。
出席签字仪式的有:
越南民主共和国驻中国大使吴船,以及丁文簪、丁仲纽、黎光相等越南同志;
越南南方共和驻中国大使阮文广;
我国有关方面负责人王安居、钟羽一、韩念龙、张文敏、宋振贤、陆维钊、王斌、魏玉明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